我們以您的滿意度為先。如因異常情況而導致我們的服務不盡如人意,我們亦會竭力為您效勞。如您遇到行李延誤、遺失、受損和失竊等處理不當的情況,請在離開機場前聯絡當地的曼谷航空行李服務櫃檯或曼谷航空代表,以索取賠償。之後,您會收到一份附有參考編號的書面確認通知。問題順利解決前,請妥善保管此文件。如您無法在離開前申報,請參閱以下索賠須知連結。
遺失行李
申報遺失行李
1. 如您已申報遺失行李,請按此
2. 如您已申報遺失行李,5 天後仍未找回行李,
請按此填寫行李索賠表格 (BCQ),並提交至 centralbaggagetracing@bangkokair.com
(點按以查看並列印)
3.若您已經離開了機場,請聯絡 centralbaggagetracing@bangkokair.com
行李受損或失竊
申報行李受損或失竊
1. 如您已申報行李受損或失竊,
請按照財物異常報告 (PIR) 列明的資料聯絡行李服務處。
2. 如在離開機場後發現行李損壞,請您在領取行李的日期起計 7 天內帶同損壞的行李返回機場,由曼谷航空行李服務處的職員親自檢查損壞情況。
請妥善保管以下所需文件的正本: